2022年广西河池市公务员招录第三批公示!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高分上榜!
【资料图】
广西河池市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三批)出炉,共招录18人,男生7人,女生11人,女生还是偏多一点!毕业院校有广东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等
最高分是178.35分,是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的毕业生考取,而且是断层差距,还是很厉害的,不愧是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是要更强一些!已经工作的人比较多,但是从毕业院校看来招录水平还可以!#河池头条##公务员##北京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
“她拿刀直刺我儿子的心脏,一刀致命。”广西河池市已婚男子军军认识了大自己三岁的公职人员兰兰(已婚,有孩子)。兰兰因军军不愿与妻子离婚而提出分手,军军不同意分手,且不允许兰兰与别的男人交往,还不时到家里一起吃饭并发生关系。2020年5月,军军与兰兰聊天并抱怨生活和感情问题。因受到军军语言刺激,为使军军今后不敢骚扰,兰兰从厨房拿了一把尖头菜刀,向军军左胸处捅了一刀,军军失血倒地,兰兰拨打120抢救无效死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兰兰有期徒刑12年。军军家属已经申诉。#男子出轨公务员遇害 女方获刑12年##河池#
【叶律说法】
自古奸情出人命。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由婚外情引发的命案,两个有家室的已婚男女结下孽缘,最终以命案收场,令人遗憾。
1、法院为什么以故意伤害罪定罪?
法院认为,兰兰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当晚拿刀捅刺军军,是为了教训军军。客观上,兰兰见军军流了很多血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待和协助医护人员进行抢救,其并不希望军军死亡。
军军长期纠缠纠扰及暴力、威胁干涉兰兰择偶自由,对案件的引发存在过错,兰兰在作案后明知他人已报警仍在案发现场等候民警处置,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2、兰兰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
这两种罪名的区别在于,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目的,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他人死亡是由于过失导致。故意杀人罪则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他人死亡是希望或者放任发生的。
要判断故意的内容是伤害还是杀人要结合犯罪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犯罪的手段、工具,打击部位和强度,犯罪的时间、地点、环境与条件,犯罪人犯罪前后的表现,双方之间的关系来综合分析。
就本案而言,兰兰捅刺军军左胸,是为了教训军军,让他以后不再骚扰自己,在军军倒地后,兰兰拨打120抢救,可以看出兰兰没有将军军杀死的目的,不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故意。本案是性质较严重的恶性持刀伤人事件,无论是造成轻伤、重伤还是死亡的结果,都在犯罪嫌疑人故意的范围内,应当以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定罪。因此兰兰构成故意伤害罪。
3、兰兰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徒刑是否适当?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两高发布的《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犯罪后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当庭自愿认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兰兰犯罪后有上述从宽处罚情节,因此综合来看,法院量刑并无不当。
4、军军家属能获得哪些赔偿?
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除驾驶机动车犯罪外,附带民事诉讼不判赔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也不行。因此本案被害人家属不能主张高额的死亡赔偿金,可以要求凶手及其近亲属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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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protected],带你看尽世间百态,避开法律陷阱。
【河池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韦博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0年,韦博瀚在任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给的礼金累计1.5万余元、真龙海韵香烟4条。此外,韦博瀚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2021年8月,韦博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原卫生局项目办主任温勇等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购物卡等问题。2013年至2019年,时任罗城县卫生局项目办主任温勇与罗城县天河镇卫生院院长王俊、副院长潘喜成以及该院工作人员韦宏搁、吴颖君、许兆革等人,在实施天河镇卫生院7个工程项目中,违规收受工程老板给予的礼品礼金及购物卡共计1.15万元。2021年2月,王俊、潘喜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温勇、许兆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颖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韦宏搁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3.金城江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四级调研员马建华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9月,马建华卸任金城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后,未主动将其持有的两张公务车加油卡交还给单位管理,而是用于私家车加油至2018年4月,加油33次共计7361.86元。2021年5月,马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4.宜州区祥贝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蓝鹏翼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7月23日,蓝鹏翼下村开展工作结束后,私自将公车开至宜州城区接送家人到饭店用餐,并开回其住宿小区停放,被群众发现并转发微信群,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5月,蓝鹏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池市纪委监委)#河池头条#
广西河池,男子张某对前来执法的城管,态度蛮横,并使用水桶、钢管等器具,击打执法人员,造成一名执法人员身体多处擦伤。此外,还持刀追砍执法人员。
据报道,城管接到有人占道卖肠粉,阻碍出行的举报,前来执法,张某则拿出《临时占道许可证》,但与备案登记不一致,疑似篡改,但是张某答非所问,并往执法人员人身上,连砍三刀,所幸被砍人员未受刀伤。目前,张某已经被警方带走。
你占用公共道路经营,不仅有损市容市貌,还阻碍市民出行,你还有理啦?就像网友所说,你拿刀时的姿势多“英勇”,进去的时候就有多“狼狈”。
那么,张某将要受到什么样的法律惩罚呢?
假如张某只是吵闹、谩骂、不服管理等非暴力手段,阻碍执法,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的规定,处警告、500元以下罚款、10日以下拘留等行政处罚。
可是,张某面对前来纠正劝导执法的城管执法人员,拿刀进行追砍,十分嚣张,匪气十足,显然属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
根据《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张某将受到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具体的刑期,还有看张某造成了多少位执法人员轻微伤,多一位,可增加1-3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多一位轻伤,则可增加3-6个月。
另外,还有考虑执法人员执行行为是否规范,若不规范的,可减少基准刑10%一20%。
其实城管人员过来执法(劝导纠正),你也不必如临大敌,要拿刀子跟人员“拼命”。一般情况下,你占道了,把经营器具,搬回店内,即为进行积极整改。
根据新的《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即张某很大可能都不受到处罚。
当然,如果遇到城管违法进行处罚时,你也大可不必,冒着失去自由甚至是生命的风险,拿起“刀棍”进行“私力”救治。你可以通过“民告官”,到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下方留言评论!
#河池头条##普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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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protected],多学法律,少吃亏。
“你们城管是故意找茬吧?我就不走,谁敢动我一下试试!”广西河池一流动摊贩持刀殴打城管执法人员案,已于5月17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
男子张某没有其他手艺,靠着经营一个流动餐车维持一家生计。因为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张某只能推着餐车到处售卖,为此,城管部门多次对其进行处罚。
3月3日上午10时许,城管执法人员胡某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张某在一小区门口摆放流动餐车,就以占道经营为理由,对其流动餐车进行处置。
在处置过程中,张某一时情绪失控,先后用手、太阳伞支撑杆殴打胡某。之后,张某觉得仍不解气,冲但旁边一家门店内拿出一把水果刀,并用刀背抽打胡某的背部,后被他人制服。现场人员见此情形拨打报警电话后,警察当场将张某抓获带走。
本案中,不得不说张某真是太冲动了,不管怎样动手打人肯定是不对的,即使有理也变成了无理。那么张某打人的行为如何认定呢?
1、张某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事后,被打人胡某的伤情未达到轻伤以上结果,所以张某是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
2、张某构成妨碍公务罪。
我国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3、假如,张某的打人行为造成对方轻伤、重伤或者死亡,同时涉嫌故意伤害罪和妨碍公务罪,那将如何处理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当一个行为同时构成两个罪名的,应当以处罚较重的罪定罪处罚。因为故意伤害罪相较于妨碍公务罪要重,所以此种情况下,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冲动是魔鬼!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尽量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千万记住讲理莫动手!
广西河池,街头,一名小摊贩和城管执法队员发生争执。突然,摊贩抄起一把尖刀,朝着执法队员冲过去,挥刀就砍。其中一名城管队员被连砍3刀,场面一度混乱。随后,其他城管队员联合将摊贩制服。所幸被砍队员穿的衣服比较厚,没有受到致命伤。
原来,28岁的张某,经营着一处肠粉摊,由于占道经营被人举报。城管来调查时,对张某进行劝导,但张某根本不听,还拿出来一本《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城管仔细一看这证件,发现与备案登记的存在差异,便问张某怎么回事。但张某却支支吾吾,答非所问,于是双方发生争执。气急之下,张某竟跑到隔壁水果店,拿起尖刀追着城管砍。目前,张某因触犯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众所周知,城管与商贩的矛盾由来已久,双方似乎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但大多数情况下,矛盾引发的导火索是城管的暴力执法。但像本案这种,城管并没有任何过激行为,即便执法严厉,这也不是摊贩拿刀砍向城管的理由。
本案中,双方的争执点是这本《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和备案登记不同。这种情况下,很可能《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存在造假或者被篡改。那么,行为人则涉嫌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面临的一般是10-15日拘留,处1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原本是行政处罚,但因为张某转身拿刀追砍城管,性质就严重了。已经涉嫌妨害公务罪。
根据《刑法》第277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具体到本案,城管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劝导,属于正在执行公务,但张某不仅拒不配合,还持刀与城管发生冲突,暴力抗法。所幸没有人员伤亡,否则这就不只是3年的问题了。
如果现实中认为城管的处罚不合理,除了据理力争和棍棒相向外,还能寻求怎样的解决方法呢?可以向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政府申请复议,打政府服务热线投诉,找地方媒体寻求帮助,也可以请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这些才是合理的渠道,切莫一时冲动,靠武力解决。
最后,城市管理与商贩谋生之间的矛盾一直存在。解决的办法需要各方努力,一是摊贩遵守管理、合法经营;二是执法方式应该做到依法、文明、人性化执法。这样可以最大限度避免矛盾的激化。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转发!#河池#
——————————————————————[emailprotected],闲看故事品人生,多学法律少踩坑!
近日在广西河池,一位大爷开无牌车上路,中途被交警给拦下,他只能靠边停车,交警刚准备让他下车接受检查,不料大爷竟从包里掏出了一把锁,将自己和方向盘锁在了一起。这一幕可把交警给弄懵了,为了不让车被扣留,居然想出了这样的操作。
交警没办法,又不能强拖,只能耐心地劝导,告诉大爷车子没有上牌,也没有临时牌照,就让大爷出示驾驶证,可没想到的是,大爷不仅车子没上牌,连驾驶证也没有,交警表示需要将车子暂且扣留,让大爷找个有证的人来开走。
可是大爷对此却是油盐不进,还表示自己耳朵聋了,听不见交警在说什么。我们暂且不说大爷是不是故意的,就算是真听不见了,居然还敢开车上路,我是该说他心大呢?还是胆子够大呢?随后大爷又解释了一番,更是把交警雷得不行。
大爷表示:“我昨晚已经烧香拜了祖先了,这车我不开回去死不瞑目,这个车跟我父亲一样,我要守这个车的灵。”
说实话,抛开大爷违规这件事不说,他还真有当“神棍”的潜质,这忽悠人的话,说的是一套一套的,为了能逃避交警的处罚,大爷也真是煞费苦心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大爷有精神疾病呢,最终经过交警苦口婆心的劝说,大爷知道是逃不掉了,终于承认了错误,自己解开了锁链,下车接受交通违法的处理,被处以了1700元罚款。
在这件事中,大爷犯了2个错误,第一就是没有驾驶证,这是不可以开车的,这一点毋庸置疑,第二就是没有车牌的车子也不可以上路的,显然大爷这个也不是新车了。没牌无证驾驶,构成了两项比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累加惩罚,所以需要暂扣车子。
幸好大爷及时认错了,不然再加上一条妨碍执行公务,那可就得不偿失了。无证开车,依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要求,由公安部门交管机构处200元之上2000元以下处罚。鉴于大爷一系列的迷之操作,所以1700元罚款很合理,大爷也欣然接受了罚款。
无证开车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也是对路人的不负责,虽说现在自动挡的车操作很简单,但是没有获得驾驶证的人,大部分驾驶技术都不足以安全行驶,对于突发情况的判断不熟悉,更何况是这样一位老人了,为了安全着想,年龄大了最好就是不开车!
#河池头条##搞笑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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